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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路政支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2018-09-29作者:白峰来源:原创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9月6日,云南西双版纳路政支队组织28名党员干部开展政治学习,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针对近年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把四种形态、干扰巡视等内容写进新条例,进一步扎紧了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景洪路政大队党支部书记罗啟文在学习后发言。
   新修订的《条例》顺应形势发展,体现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制度利器。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法规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该支队纪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对标对表,精准把握,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中,把贯彻“一个思想”和落实“两个维护”具体体现出来,作出积极探索实践,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该支队要求,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好《条例》作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看家本领。要加强学习,学深悟透、精准把握《条例》内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使命担当,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党内纪律部队,把政治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好党赋予的监督执纪审查监察的权力;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特别是办案一线的干部要学深学透,熟知精通、学以致用,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纪检监察干部不能持有“看客心态”,更不能遇到问题“绕道走”,要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做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亲历者、执行者、奉献者;要做好“传、帮、带”工作,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把学习《条例》作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看家本领,用监察法的程序、措施武装头脑,力求全要素、多形式、多层次用准用好用活12项调查措施,力争把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成能打仗、会打仗、打胜仗的纪检监察“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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