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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路政管理局积极开展学习贯彻治超新规活动

发布时间:2016-10-20来源:新疆路政局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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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运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加强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营造良好的治超环境,近期,和田路政管理局开展了系列宣传学习法规活动。

首先,召开了专题学习会,为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解读2016年超限治理新法规等文件精神,学习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米日布拉・艾克木主持。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各县局领导参加此次学习。

米日布拉・艾克木详细阐述了新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 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2016〕107 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公办路〔2016〕109 号)文件精神,使全体执法人员细致掌握了交通运输部对于超限运输车辆新的处罚标准,以及车辆运输车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进度。

新《规定》于2016年8月18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8次部务会议通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提高了许可效率,还根据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予以不同形式和程度的处罚。着重从简政放权、优化流程、规范管理、以人为本等方面,对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进行系统规定,提供多种便民服务措施。

随后,米日布拉・艾克木带领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超限车辆认定新标准和启用超限行驶类案件执法文书的新规定。米日布拉・艾克木还要求全体执法人员把新法规、新文件读懂、学透,并且自9月21日起,能够熟练运用于治超工作中。

 其次,大力开展超限治理新规宣传活动,在民丰治超站、各县级路政管理局等地悬挂宣传标语、树立新规宣传展板,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路政业务科工作人员更是走向国省道路段、货车出租场地,向司乘人员发放法律法规文本、宣传册等,为货车驾驶员详细耐心地讲解宣传新法规和新政策,带动更多的民众参与到新规宣传活动中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出动路政执法车辆3台次,参与人员20余人次。通过宣传让广大从业人员了解了治超政策的变化,为日后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宣传活动受益群众达五百多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和田路政海事局:王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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