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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高速路政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04-18来源:江西路政网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为加快法治路政建设步伐,全面推进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4月17日,省路政总队在上饶召开全省高速路政系统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春晓、总队长毛茂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总队长黄炬主持会议。 

张春晓指出,法律顾问制度是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省路政总队在法律顾问工作领域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的举办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尚属首次。她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遵循法治政府建设规律和法律顾问工作特点,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法治路政建设上新水平;二是要增强对法律顾问制度的理解,主动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厘清法律顾问的职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路政部门要做好执法典型案例的梳理总结,增强执法过程就是对管理相对人宣传和教育的过程的意识,并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做好查漏补缺,提升法治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毛茂认为,通过会议体现出法律顾问队伍对路政行业深刻的了解、对律师职责专业的履行和对路政事业发展积极推动的三个特点,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应有的作用。

毛茂指出,一是法律顾问制度是依法治路的重要举措。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部署以来,总队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管理考核日趋规范、作用发挥日益显现,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是高速路政队伍迫切的需要;二是法律顾问队伍与路政队伍在实践中相互促进,共同成长。强调要做到事前防范化解,提供法律支持;事中控制风险,维护合法权益;事后法律补救,解决执法难题;三是当前法律顾问主要工作任务。法律顾问要向路政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同时要积极参与路政部门法律事务,为路政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四是加快培养政治品格过硬、业务素质过硬、法治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路政法制队伍。

会上,各支队回顾总结了近年来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落实情况,介绍了法律顾问参与应对处理的典型案例;各支队法律顾问阐述了对高速路政工作的认识,就如何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出了宝贵意见。全体参会人员还围绕总队《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江西省高速公路路产损失赔偿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及《江西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细致研讨。

各支队行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业务科长、法制员,总队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单位所聘法律顾问参加会议。(文/方涛 徐榕 黄晨啸 图/徐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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