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积极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6-05-26来源:江西路政网点击:打印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厅党委 “红包”问题专项治理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培育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总队纪委下发通知,就进一步推动全省高速路政系统“红包”问题治理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前期开展“红包”问题专项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自觉。要从反腐倡廉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高度,深刻认识到收送“红包”对个人以及事业的危害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自觉做到防微杜渐,管住小节,干净干事,严格做到廉洁自律。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抓住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省厅党委关于印发“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赣交党字[2016]33号)中归纳的问题表现,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收送“红包”。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禁收受司机、货主或运输企业等与行使执法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大宣教力度。要建立风险台账,完善防范措施,构建符合自身实际的防控机制。要建立清退机制,如实填写表格,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要及时上交或直接存入“江西省廉政账户”。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 “先免职再处理”,对发生违规收送“红包”行为且未及时主动查处隐瞒不报的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建立通报制度,无论涉及谁,无论金额大小,一经查实,一律进行通报曝光。要加大督查力度,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和防控机制,持续推动“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要畅通举报渠道,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设立拒收“红包”警示提醒牌,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
据悉,“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启动以来,全省高速路政系统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明确治理对象范围、工作方法和步骤、政策界限,各单位严格按照干部分级管理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加强对路政执法、治超执法、清障施救监管等重点工作领域,以及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查纠。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主动将“红包”汇总登记后上交。(谭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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