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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高速路政支队十四大队构筑“四位一体”立体式联合执法机制

发布时间:2015-01-25来源:江西路政网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为更有效的保护辖区内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的土地不被非法使用,赣州支队十四大队目前与地方共建“四位一体”(即:土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村委会)立体式执法模式。收集整理第一手原始资料,走沿线、走乡镇、走村委,宣传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介绍联合管控机制,与沿线乡镇土管所签署《共同协作加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协议》、与沿线村委会签署《共同协作加强对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联防协议》,有效保护高速公路路产及维护高速公路路权。抓住建筑控制区内村民建房需报村委会审批再报土管局批,卡住要害,逐步做通工作, 从源头上抓管理以“借力打力”之势凭借地方执法力量,和当地公安、地方政府及土管部门执法大队形成合力,全力打击高速公路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共同建立涉及高速公路控制区内的土地使用“多部门”联合审批制度。
在走访过程中,在龙南县程龙镇五一村委会,村委会的同志主动告知路政管理部门部分桥梁下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村民堆放杂草、私盖棚户等情况,使我们路面巡查发现不了的“盲区”暴露无遗,这是与村委会签署《共同协作加强对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联防协议》后的受益,双方有了义务就有了责任,同时也是联合机制发挥的作用,也是联防协议的最有效的体现。
在走访全南县金龙镇土管所过程中,全南县土管局有关领导同志非常重视我们路政管理部门与地方土管部门制订的《共同协作加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协议》,并且主动找路政联合对村民违法建房执法,主动协商《管理协议》细节,联合修订具体协作管理办法,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联动管理的规定》使联合管控机制更为规范性、合法性、实效性。并表示今后对于在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将会联合大队共同执法,对于强行在建筑控制区内建房,将会同地方公安、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联合查处,同时与大队联合统一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一同印制,一同发放。
共建“四位一体”联勤联动机制,重点针对高速路政就如何加强对高速公路辖区内沿线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构筑物时应及时制止、及时进行查处,与地方相关管理部门如何加强沟通、加强联动,相互多通信息。同时和土管部门明确对高速公路水沟外30米内建筑控制区各类土地使用审批进行严格把关。涉及确实需要时必须共同审批。
大队与地方土管部门及村委会的相关人员,代表性的到达高速公路沿线实地,进行范围确定,已经明确高速公路(左右幅)内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如:刺丝网、护栏、水沟、标志牌等)有共同维护的义务。如发现破坏公路及破坏公路附属设施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与及时我们路政管理部门联系。如发现我们路政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及地面构筑物、擅自架设上跨、下穿(埋设电缆、管线)我们将进行联合执法,共同查处违法建筑及非法侵占高速公路路权,联勤联动机制是真正依靠人民群众做我们高速公路的护路员。
为了更好地确保高速公路通行环境,全面实现“畅通、安全”的目标,树立良好的路政形象。大队与所辖路段养护部门也建立了联勤联动机制,对于高速公路出现的路面杂物、堆积物。 发现有坑槽及路面裂缝应迅速报告,并记录具体位置(桩号及东、西幅)发现有行人、骑车现象时,应及时劝其下路。发现有事故车辆及损坏路产者(包括护栏、反光道钉、防眩板、轮廓标、隔离栅)应迅速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经过与地方共建联勤联动机制,不断总结和完善,相关单位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形成综合管理高速公路的执法合力,实现职能优势互补。特别是要把联勤联动作为重点,大力推进高速公路“联勤联动”管理机制建设,实现高速路政与地方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依托现有的通讯设备,积极建立路政与地方联合管控平台,整合信息资源。同时,以“四位一体”为契机,不断建立健全联勤联动机制,强化高速路政行政执法力度, 强化路政许可监管,全面提升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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