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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绕城东路政中队认真研讨总结违规施救事件教训 梳理优化监管流程

发布时间:2017-03-06作者:刘颉 郑亚春 来源:湖南高速公路网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近日,绕城东路政中队组织全体队员召开会议,集中对“2.10”长韶娄高速车辆救援违规收费事件进行了专题学习研讨。

会上,大家首先学习了湘高长路政[2017]号文件精神,中队队员依次发言,探讨对本次事件的看法,并结合2016年两起施救违规事件,认真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做法建议。经过多方讨论和梳理,中队总结出一套“车辆救援服务路政监管流程”,要求每位队员按流程、按规范严格对辖区内救援服务工作进行监管。监管流程如下:

在救援受理过程中,一是要问清楚故障车类型,有何故障,告知司机马上通知施救队前往,叮嘱司机开双闪,摆好停车标志;二是告知其拖车收费标准,叮嘱当事人要甄别施救队伍,要求施救队伍出示证件;三是通知施救队,叮嘱其穿好制服,带好三份三联的施救文书及收据,并告知路政队员正在赶往现场进行监管。

在现场处置过程中,一是首先要确保现场安全畅通;二是向当事人出示证件,递交“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监督卡”;三是故障车施救要督促施救队告知当事人施救方案、施救费用,出示收费标准,并填写三联“告知书”“审核表”“反馈单”,三方签字确认同时照相;四是事故车施救要督促施救队执行交警队制定的施救方案,要求施救队对现场发生的收费项目、数量、标准、金额告知当事人,对暂未发生的停车保管费用计算标准也要告知当事人,并严格按分级复核制度执行;五是如现场监管发现施救队不规范的行为,要拍照取证,并填写整改通知书;六是经协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价格应由当事人书面协议认可,当事人和施救队员签名,同时将协议书复印件交路政中队备案;七是停放在施救站停车场的事故车辆,应由施救站站长对核算表审核确认签字,并严格按分级复核程序进行,复核程序完毕后才能收取费用;八是施救回访时,按照回访登记表上内容逐条回访并真实记录。

在交费开票过程中,一是当事人对车辆救援服务项目和收费无异议的,应在核算表上签名,交纳相关费用;二是督促施救队现场开具已盖章的收据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到车辆救援服务站开具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三是将交当事人的发票复印件粘贴在核算表上的收据粘贴处备查。

在今后的工作中,绕城东路政中队将根据实际操作对监管流程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救援服务行为切实加强有效监督,将“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回访”制度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违规收费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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