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线报道 > 广西 > 正文

广西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桂林分中心:桥下空间不等于私人空间,私自占用属于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1-04-02作者:于资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桂林分中心资源路政执法大队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4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桂林分中心资源路政执法大队联合资源县交警大队、中铁建桂林投资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养护项目部进行辖区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安全隐患清理整治行动,对呼北高速资兴段大湾大桥桥下空间违法占用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大湾大桥因紧挨村庄,且整体桥面跨度较长,桥体高,是资兴高速距地面高度最高的一座大桥,在桥下空间搭建棚屋、堆放木柴杂物等现象随处可见,屡禁不止,不仅造成周边环境 “ 脏乱差”,也给高速公路桥梁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资源路政执法大队首先对桥下违搭乱建行为进行拍照取证,随后走访了周边的群众和当地村委会,对涉及违法占用桥下空间的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这种行为可能会带来的安全隐患及违法后果,并宣传了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在高速公路及桥梁范围内不允许搭建占用土地、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居民虚心接受了教育,并积极配合,与清理人员一起, 将高架桥下堆积的木柴、水管等杂物进行清理。
      下一步,资源路政执法大队将会继续加强对辖区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安全法规的宣传,张贴相关宣传标语,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版权声明]交通人在线致力于为广大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拓宽网络宣传渠道,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影响力。本站转载文章已注明来源,未注明来源的文章为网友投稿。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他网站不得私自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

将本文分享到:
更多有关 广西 的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13 交通人在线(WWW.JTRZX.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