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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次将治超成效与公路养护资金分配挂钩

发布时间:2017-03-23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点击:打印

(交通人在线网讯)

  为加强治超考核管理,日前,经湖北省厅同意,省局决定从2017年起,将各市州公路治超工作成效,作为公路小修保养考核资金重要分配因素。

  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被称为公路第一杀手,其频繁行驶公路,造成路面损坏、桥梁断裂,大幅缩短公路正常使用年限,威胁公路安全,增加养护费用。据测算,如果行驶公路的车辆超限超载50%左右,公路正常使用寿命将缩短约80%,以一般等级沥青路面的设计使用年限12年到15年为例,实际使用寿命仅为2年到2.5年,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我省公路每年因超限造成损失也达几亿元。如S317省道沿横线,2010年投入3800万进行大修,设计使用年限15年,因超限损害路基路面,2013年后出现严重病害,2015年又投入3980万再次大修。

  为进一步做好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完好和畅通,自去年9月21日起,我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五部委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新一轮的集中治超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也存在着各地治超进展不平衡、个别路段反弹严重等问题。治超取得的成绩与整个治超工作的目标比,与社会各界对治超工作的期望比,还有一定差距。

  将治超工作与小修保养考核资金分配挂钩,其目的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奖优罚劣,更好的发挥导向作用,调动各地治超工作积极性,引导各地牢固树立“治超是最大的养护”的工作观念,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出重拳、下猛药,把治超工作作为事关公路行业健康发展、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件大事来抓,使公路养护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切实保护好全省公路建设成果。下一步,省局将进一步明确、细化治超工作任务目标和考核标准,调整优化资金挂钩分配方案,加大对治超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压实、压牢各市州公路治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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