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30来源:点击:打印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既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政治要求,也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保障,是推动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进步的难得机遇和强大动力。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从改革大局出发,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密切配合、协调推进,落实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进度,抓好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
本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送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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